四言诗
五月七日,
民国奇耻。
何以报仇?
在我学子!
1915年
【译诗】
五月七日,
民国奇耻大辱。
如何报仇,
唯我青年学生。
【赏析】
诗人写这首小诗时年仅22岁,正值天不怕地不怕的年龄,但却预示着他10年之后写出《沁园春·长沙》这样的诗篇以及此诗中“指点江山,激扬文字,粪土当年万户侯”这样的诗句。
5月7日,以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明了一个生死存亡的历史事件,这一事件就发生在这一天,当时的历史情况就是如此。1915年1月18日,日本驻华公使当面向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提出了“二十一条”秘密条款,其实质是卖国条款。而当时,袁世凯正急于称帝,自然急欲取得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。但由于多次谈判未果,日本帝国主义向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提出最后通牒,通牒于5月7日提出,限袁世凯政府于二日之内给予答复。而袁世凯为了当皇帝,宁肯卖国求荣,竟然答应了丧权辱国的“二十一条”。这一日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耻辱,诗人虽仅有22岁的年龄却忧国忧民,心焦如焚,一举点出:“五月七日,民国奇耻”,何谓民国,民国名存实亡,孙中山先生等革命先行者所创建的中华民国已经被北洋军阀、被袁世凯窃为己有,这对于“民国”来说不仅是耻辱,而且也是嘲讽。
接着诗人以事实为依据陡然一转,来到后二句的抒发豪情。面对如此国耻,我们如何去报仇雪恨?当然只有让我们青年学生奋发起来,拯救祖国。诗人在此说得慷慨肯定,犹如诗人一贯认为的那样:“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,好像早晨八、九点钟的太阳,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。”是的,国家兴亡之责就寄托在当年诗人及一大批青年学生身上。而他们不愧于担当了这个重任,他们以他们的理想、热血及青春终于为我们换来了一个崭新的中国,犹如闻一多先生当年所高歌的:“爆一声咱们的中国!”